提升流域治理系統性科學性,兩項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征求意見
【谷騰環保網訊】7月18日,生態環境部發布《赤水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征求意見稿)》和《丹江口庫區及上游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征求意見稿)》,以期推動重要流域構建上下游貫通一體的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共同促進流域高質量發展。
《赤水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征求意見稿)》指出,赤水河是長江上游重要生態屏障,其流域覆蓋云南、貴州、四川三省。近年來,流域水生態環境質量改善需求仍然迫切,流域內相關省份現行水污染物排放標準針對性和適用性不強,尚缺乏流域層面的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為加強赤水河流域的水生態環境保護,提出以流域為單元統一云南、貴州、四川三省的排放限值,重點管控流域內污水處理設施和白酒工業的化學需氧量、氨氮、總氮、總磷4項污染物。
將赤水河流域分為加強保護區、重點控制區和一般控制區。對于加強保護區,排污單位不得向加強保護區排放污水;對于重點控制區,執行一級標準限值為化學需氧量40mg/L、氨氮4.0(6.0)mg/L、總氮12mg/L、總磷0.4mg/L;對于一般控制區,執行二級標準限值為化學需氧量50mg/L、氨氮5.0(8.0)mg/L、總氮15mg/L、總磷0.5mg/L。
據測算,標準實施后,赤水河流域污水處理廠化學需氧量、氨氮、總氮和總磷的排放量共將分別減少553.6噸/年、55.4噸/年、166.1噸/年和5.5噸/年。白酒企業化學需氧量、氨氮、總氮和總磷的排放量共將分別減少25.6噸/年、2.07噸/年、5.7噸/年和0.26噸/年。
南水北調中線工程的核心水源地丹江口水庫,水質常年保持在Ⅱ類及以上,但流域內仍存在總氮濃度偏高、部分河流水質不穩定達標等問題。同時,流域內礦產資源豐富,重金屬污染風險防控形勢嚴峻。
《丹江口庫區及上游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征求意見稿)》擬針對現行地方標準針對性不足、管控要求不銜接等問題,制定統一的流域排放標準,形成治理合力。
適用范圍覆蓋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及涉重金屬排放行業。對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管控化學需氧量、氨氮、總氮、總磷4項污染物,對重金屬排放行業管控總銻、總汞、總鎘、總鉛、總砷、總鉻、六價鉻、總鎳、總鉬、總鉈10項污染物。
將控制區域劃分為加強保護區、重點控制區和一般控制區,實施差別化排放控制。加強保護區禁止排污單位排放污水;重點控制區化學需氧量40mg/L、氨氮4.0(6.0)mg/L、總氮12mg/L、總磷0.4mg/L;一般控制區與GB18918一級A標準銜接。
據預計,標準實施后,流域內化學需氧量、氨氮、總氮和總磷年排放量將分別減少3512噸、208噸、533噸和49噸。分析顯示,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成本約0.4—0.5元/噸水,重金屬行業廢水處理成本增加0.5—1元/噸水,總體可行。
針對流域共性的環境問題,兩項征求意見稿旨在統籌上下游不同行政區域和重要排放源,收嚴并統一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支撐流域水生態環境質量改善,提升流域治理的系統性和科學性。意見征集將于8月17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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