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許經營遭提前終止,環保上市公司狀告政府索賠2.7億
【谷騰環保網訊】7月15日,海天股份發布公告稱,因公司全資子公司天府海天與四川天府新區農業農村局(被告一下稱“天府新區農業農村局”)、四川天府新區管理委員會(被告二下稱“天府新區管委會”)存在合同糾紛,天府海天向四川天府新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涉案金額為2.75億元。
公告顯示,2011年3月9日,海天股份通過公開招投標方式,中標獲雙流縣華陽第一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BOT特許經營權。2011年6月21日,由海天股份在雙流縣注冊成立項目公司即天府海天,與雙流縣人民政府簽署《雙流縣華陽第一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建設-運營-移交特許經營權合同》,被授予了華陽第一污水廠二期特許經營項目的特許經營權。原告與被告二又于2019年5月5日簽訂《〈雙流縣華陽第一污水廠(二期)工程建設-運營-移交特許經營權合同〉之補充協議》,天府新區管委會履行政府方在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項目中的全部權利義務。
根據《特許經營權合同》的約定,項目特許經營期于2015年7月6日正式運營起算共計25年。原告在《特許經營權合同》以及《補充協議》所授予的特許經營期間,全面適當地履行了合同義務,出水水質穩定達標。
根據公開信息及排污許可證顯示,2024年11月,由成都天投環境有限公司(國有企業,實控人天府新區財政國資局)建設的四川天府新區華陽凈水廠項目正式進入運營。該項目與本案系爭的污水廠二期特許經營項目地理區位相同、處理工藝相同、出水水質相同。同月29日,原告收到了被告二送達的《四川天府新區管理委員會撤回特許經營權告知書》,告知擬終止《特許經營權合同》,并收回特許經營權。
2024年12月31日,被告二出具了《解除〈雙流縣華陽第一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建設-運營-移交特許經營權合同〉及補充協議并撤回特許經營權行政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書》”),決定自 2025年1月1日起解除《特許經營權合同》及《補充協議》,收回天府海天特許經營權,并依法給予補償。同時,被告一要求原告開展有關設施、資料、檔案等評估移交、接管等工作。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該項目特許經營期剩余約15.5年。
經協商,原告與被告未能就賠償金額達成一致。故原告訴請人民法院對被告的上述行為進行審查、裁判,并要求被告就違法解除《特許經營合同》及《補充協議》、收回特許經營權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訴訟請求如下:
1、請求確認四川天府新區管委會作出的解除《雙流縣華陽第一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建設-運營-移交特許經營權合同》及補充協議并撤回特許經營權行政行為違法;
2、請求判決四川天府新區管委會、四川天府新區農業農村局支付賠償款27,488 萬元;
3、請求判決案件受理費由四川天府新區管委會、四川天府新區農業農村局承擔。
海天股份表示,由于本次訴訟尚未開庭審理,最終的賠償金額存在較大不確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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