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條例》出臺,地方該如何抓好貫徹落實?
【谷騰環保網訊】近日,《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印發,以更剛性的法治約束、更系統的制度設計,為美麗中國建設筑牢根基。各地要充分認識督察工作的重大意義,全力支持督察、自覺接受督察,積極落實問題整改,舉一反三提升生態環境治理能力和水平,不斷推動經濟社會全面綠色轉型。
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自2015年實施以來,其重要作用已充分顯現。各地要深刻認識到,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是對各地生態環境質量、發展方式的一種寶貴的體檢,是幫助各地發現問題、解決問題、促進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機遇。
一方面,督察已經成為幫助地方政府徹底解決長期積累的老大難問題的有力武器。老大難問題往往涉及面廣、持續時間長,利益盤根錯節,僅靠地方政府的力量很難徹底解決。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能夠以超越地域的權威性和曝光問責等雷霆手段,直擊要害、打破困局,幫助地方徹底鏟除長期困擾當地可持續發展的毒瘤。
另一方面,督察不斷向縱深發展,已逐漸超越單純的環境治理,在更深層次上服務地方高質量發展。嚴控“兩高”項目盲目上馬、推動傳統產業綠色升級、培育生態經濟新動能等正在成為督察的重點。在督察的推動下,越來越多的地方實現了發展方式的糾偏,走出“生態美”與“產業興”的共贏之路。
當前,面對經濟增長放緩帶來的壓力,一些地方出現了生態環保工作可以緩一緩、放一放的錯誤思想。《條例》的頒布,彰顯了黨中央以制度創新堅守綠色發展道路的戰略定力。各地要加大對《條例》的學習貫徹,進一步深化對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的認識,充分認識到督察工作是一項長期的制度設計,絕不是“一陣風”。要將督察制度真正轉化為治理效能,切實推動經濟社會實現高質量發展。
落實整改要更徹底、更規范,確保問題清零見底。堅決杜絕“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要建立“問題清單+整改臺賬+銷號管理”的全鏈條機制,明確責任主體、整改措施和完成時限,實行掛圖作戰、動態跟蹤。對重點難點問題,采取領導包案、專項督辦等方式,確保整改到位。同時,健全整改驗收評估體系,確保整改成效經得起檢驗。對整改不力、虛假整改的,要嚴肅追責問責,形成有力震懾,推動整改工作真落實、見實效。
以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為鏡鑒,自我加壓、倒查問題。督察不僅是對存在問題的“把脈問診”,更是對地方生態環境治理能力的全面檢驗。要以督察反饋問題為切入點,舉一反三,在全域范圍內開展生態環境問題大排查、大整治,深挖細查類似性、關聯性、衍生性問題。可建立“自查自糾+交叉互查+專家會診”機制,對歷史遺留問題、群眾反復投訴問題、行業共性問題進行系統梳理,確保不留死角。
以督察整改為契機,構建多部門協同治理的長效機制。生態環境保護涉及多領域、多部門,必須打破“條塊分割”,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以督察整改為突破口,建立“黨委領導、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的協同治理體系。完善跨部門會商、聯合執法、信息共享機制,推動生態環境、住建、水利等部門協同作戰。同時,探索“環保+司法”協作模式,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提高環境違法成本,構建政府、企業、公眾共建共治的生態治理新格局。
《條例》的發布,是我國生態文明建設的一座里程碑,為更好發揮督察利劍作用,全面推進美麗中國建設,推動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提供了重要保障。各地要抓好《條例》的貫徹落實,發揮督察效能,推動經濟社會全面綠色轉型。

使用微信“掃一掃”功能添加“谷騰環保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