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推進移動源低排放區管理走深走實
【谷騰環保網訊】作為東北地區重要的工業城市和交通樞紐,遼寧省沈陽市機動車保有量持續增長,移動源排放污染物成為影響城市空氣質量改善的主要因素之一。自2019年以來,沈陽市不斷調整優化高排放移動源禁限行(用)區(以下簡稱移動源低排放區)制度,持續推進制度走深走實,促進空氣質量不斷改善。
科學規范劃定移動源低排放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遼寧省機動車污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沈陽市生態環境局經過認真調查研究,形成移動源低排放區劃定調整方案。在此基礎上,組織對移動源低排放區劃定調整方案進行技術評估和專家論證。在移動源低排放區劃定調整過程中,幾次向政府有關部門征求意見,并通過沈陽市政府門戶網站、新聞媒體向社會公眾公開征求意見,召開利益相關方座談會。通過幾次修改完善,形成了正式方案。同時,針對正式劃定方案編撰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并進行專家論證,確保社會穩定風險綜合評估達到低風險級別。最終,正式方案由市政府通告發布。
加強宣貫引導,確保社會穩定。通告發布后,通過城鄉建設、交通運輸、生態環境等行業部門將移動源低排放區劃定相關內容通知到全市幾百個建設工地、重點運輸單位和工業企業。持續通過新聞媒體、環保網站、微博及微信公眾號等平臺解讀宣傳劃定移動源低排放區在促進交通安全、改善交通擁堵、減輕空氣污染等方面的意義。引導車主主動更換車輛、合理規劃出行,為移動源低排放區制度施行營造了良好的社會氛圍。
強化監管執法,確保制度落地。沈陽市將移動源低排放區管控要求落實到建設項目審批和固定源排污許可證管理要求中,創新實施移動源與固定源“一體化”協同監管機制。設置1746塊移動源低排放區標識牌。沈陽市生態環境局、沈陽市公安局持續開展移動源低排放區常態化聯合執法,要求夏季臭氧管控期間每個區每周開展不少于3次移動源低排放區現場聯合執法,對違反禁限行規定的車輛進行查處。累計檢查車輛近兩萬臺,處罰違規車輛232輛(次),整改移動源低排放區內違規使用柴油非道路移動機械215臺(次)。
建立信訪投訴調處機制,及時解除公眾疑慮。一些車主和企業對移動源低排放區政策存在誤解,認為這一舉措會給生產生活帶來不便。對此,沈陽市生態環境局建立信訪投訴調處機制,明確責任,及時調處車主和企業有關投訴,消除公眾疑慮。移動源低排放區制度實施以來未發生社會負面輿情。
及時調整優化,確保政策延續性。按照國家柴油車污染治理攻堅要求,在移動源低排放區通告臨近兩年有效期之前,組織進行移動源低排放區優化調整或延續工作。截至目前已經進行了一次調整和一次延續。
移動源低排放區劃定極大地推動了柴油車污染治理工作各項任務的完成。經測算,制度實施后,中心城區每年減排氮氧化物約4160噸、揮發性有機物約350噸、顆粒物約250噸。
作者單位:遼寧省沈陽市生態環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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