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達成二十項共識,四分之一內容涉及生態環境保護!
【谷騰環保網訊】據外(wai)交部網(wang)站消息,當地時(shi)間2025年3月22日(ri),中(zhong)(zhong)(zhong)共(gong)(gong)(gong)中(zhong)(zhong)(zhong)央政治(zhi)局委(wei)員、外(wai)交部長王毅在(zai)日(ri)本東京同(tong)日(ri)本外(wai)相巖屋毅共(gong)(gong)(gong)同(tong)主持(chi)第六次中(zhong)(zhong)(zhong)日(ri)經(jing)濟(ji)高層對話。中(zhong)(zhong)(zhong)方發改(gai)委(wei)、外(wai)交部、財政部、商務(wu)部、工信部、生態環境部、海關(guan)總署,日(ri)方內閣府、外(wai)務(wu)省(sheng)(sheng)、經(jing)產省(sheng)(sheng)、財務(wu)省(sheng)(sheng)、國(guo)土交通省(sheng)(sheng)、農林(lin)水產省(sheng)(sheng)、環境省(sheng)(sheng)部級官員出席。雙(shuang)方同(tong)意共(gong)(gong)(gong)同(tong)落實(shi)兩國(guo)領導人達(da)成的(de)重要共(gong)(gong)(gong)識,豐富中(zhong)(zhong)(zhong)日(ri)戰略互惠關(guan)系在(zai)經(jing)濟(ji)領域內涵,共(gong)(gong)(gong)同(tong)致力(li)于構建契合新時(shi)代(dai)要求的(de)建設性、穩定的(de)中(zhong)(zhong)(zhong)日(ri)經(jing)貿關(guan)系。對話達(da)成二十項重要共(gong)(gong)(gong)識:
一、加強綠色發展合作,2025年在中國舉辦第十八屆中日節能環保綜合論壇、中日碳減排政策對話。加強綠色貿易投資合作,就續簽中日長期貿易協議備忘錄保持溝通。
二、加強生態環境合作,2025年在中國舉辦第四屆中日環境高級別圓桌對話會,開展中日青年環境工作者互訪交流。
三、日方歡(huan)迎(ying)中(zhong)方參加2027年國際園藝博(bo)覽會(hui)。
四、加強養老(lao)服務、護(hu)理等領域務實合作,培育銀發(fa)經濟。中方歡迎(ying)日方在中國舉行老(lao)齡產業交流會。
五、雙(shuang)方就(jiu)進(jin)一(yi)步推動中日第(di)三方市(shi)場合(he)作,共同評估合(he)作項目(mu)進(jin)展,繼續推進(jin)在第(di)三方市(shi)場的企(qi)業(ye)間經濟合(he)作達成一(yi)致。
六(liu)、日方支持(chi)中(zhong)方舉辦第八屆中(zhong)國(guo)國(guo)際進口博覽會。中(zhong)方支持(chi)日方舉辦2025大阪·關西世博會。推動地(di)方間經(jing)貿合(he)(he)作(zuo),支持(chi)中(zhong)日(成都)城市建設(she)和現(xian)代服(fu)務業開(kai)放合(he)(he)作(zuo)示范項目(mu)等(deng)合(he)(he)作(zuo)。
七、加快服務貿(mao)易合作,2025年(nian)在日(ri)本舉行(xing)中日(ri)服務貿(mao)易政策對話。
八、2025年舉(ju)行中日(ri)工業副(fu)部(bu)級(ji)磋(cuo)商(shang)、中國商(shang)務(wu)部(bu)與日(ri)本經(jing)濟(ji)產業省(sheng)副(fu)部(bu)級(ji)定期磋(cuo)商(shang)。繼續開展汽(qi)車領域(yu)合(he)作,繼續舉(ju)辦(ban)中日(ri)汽(qi)車對話(hua)。中日(ri)相互支持舉(ju)辦(ban)世界技能大賽。
九、雙(shuang)方鼓勵中國海(hai)關總署和日本厚生勞動省繼續開展中日食品安全合作部長級對話(hua)。
十、加強供應鏈合作,繼續舉辦中日出口管制對話及政企交流(liu)活動。
十(shi)一、2025年(nian)在日本舉行中日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組(zu)會議,推動提(ti)供公正、透(tou)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
十二、加強包括中日知(zhi)識(shi)產(chan)權工作組(zu)在內的(de)知(zhi)識(shi)產(chan)權保護合作。
十(shi)三、舉行中國政(zheng)府部門與中國日本(ben)商會(hui)對(dui)話。
十四、探討舉(ju)行日本政(zheng)府(fu)部門(men)與在日中國(guo)企業(ye)協會(hui)對話。
十(shi)五、加(jia)(jia)強世貿(mao)(mao)(mao)組織框(kuang)架下合作,推動世貿(mao)(mao)(mao)組織改革,努(nu)力維護和加(jia)(jia)強自由開(kai)放的多(duo)邊貿(mao)(mao)(mao)易體制,保(bao)持(chi)市場(chang)開(kai)放,支持(chi)自由貿(mao)(mao)(mao)易。加(jia)(jia)強在G20、APEC、10+3等機制下經(jing)貿(mao)(mao)(mao)、財金合作。透(tou)明、順暢、有效地落實《區域全面經(jing)濟伙伴關系協定》(RCEP),將繼續就加(jia)(jia)快中日韓自貿(mao)(mao)(mao)協定談判進行討(tao)論(lun)。
十六、共同推動《昆明—蒙特利爾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實施。
十七、舉辦中日海洋垃圾合作專家對話平臺會議。
十八(ba)、支(zhi)持中方主(zhu)辦2026年APEC會議、日方申辦2031年APEC會議。
十九(jiu)、對第七屆(jie)中日海(hai)運(yun)政策論壇時隔6年舉(ju)行予以評價,加強海(hai)事領域合作。
二十、關于福島核污染水排海問題和日本水產品輸華問題,中方反對日方單方面啟動排海的立場沒有變化。雙方重申完整準確全面理解2024年9月20日發表的共識,確認持續開展針對排海的長期國際監測和中方獨立取樣監測,在結果沒有異常前提下,就日本水產品輸華問題開展相關磋商。
雙方(fang)同意適時在(zai)中國舉行(xing)第七次中日(ri)經濟高層對話(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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