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實維護環境監測數據真實性
【谷騰環保網訊】近日,生態環境部會同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實施掛牌督辦的兩家第三方機構涉嫌環境監測數據造假案件依法宣判,9名相關責任人依法獲刑。這一事件,再次引發公眾對環境監測機構弄虛作假問題的關注。經查,兩家第三方機構2021年3月至案發,累計出具虛假監測報告394份,違法所得186.2萬元。
環境監測數據是客觀評價環境質量狀況、反映污染治理成效、實施環境管理與決策的基本依據。只有確保數據的真實性,才能準確反映環境污染的現狀和趨勢,為政府決策提供依據,有效回應公眾關切。
然而,近年來,環境監測數據造假事件時有發生,一些企業為謀取非法利益,不惜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掩蓋超標排污的事實。這種行為不僅違反法律法規,欺騙監管部門,更欺騙社會公眾,嚴重損害生態環保工作的嚴肅性和權威性。究其原因,既有企業法治意識淡薄、追求短期利益的因素,也有監管機制不健全、執法不嚴格的問題。此外,一些地方在生態環保考核中過分依賴數據指標,一定程度上催生了數據造假行為的發生。
環境監測數據造假,看似是個別企業和個人的行為,實則是對整個生態環境保護事業的損害。虛假數據會誤導政策制定,導致環境治理措施失效,甚至加劇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因此必須采取有力措施,切實維護環境監測數據的真實性。
要形成“不敢造假”的強力震懾。生態環境部門應加大執法力度,對環境監測數據造假行為零容忍,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同時,建立健全環境監測數據質量責任制,對造假行為倒查責任,追究相關人員法律責任。同時,加強社會監督,鼓勵公眾參與監督,形成共同抵制數據造假的氛圍。
要完善“不能造假”的體制機制。要深化環境監測體制改革,建立健全科學、規范、高效的環境監測體系。要加強監測能力建設,提高技術準確性和可靠性,減少人為干預的可能性。要完善環境監測數據的質量控制體系,建立嚴格的數據審核和校驗機制,確保數據真實準確。同時,要加強考核體系的科學性,避免過分依賴單一數據指標。
要強化“不想造假”的思想自覺。要加強生態環保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提高企業和個人的法治意識。加強職業道德教育,引導環境監測人員樹立正確的價值觀,堅守職業道德底線,堅決抵制數據造假行為。
此外,維護環境監測數據真實性還需充分利用大數據、云計算等手段,提高數據采集、傳輸、處理和分析能力,減少人為干預和數據造假可能性。加強數據共享和公開,提高透明度和可信度,讓公眾及時了解環境質量狀況,參與監督。
作者單位:山東省生態環境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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