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宗海砷污染一年 成因爭議難定
對于昆明陽宗海砷污染事件的調查還在進行中,7月20日中科院院士、90高齡的地質學家謝學錦表示,“這雖是一局部事件,但它涉及今后許多環境污染事件的自然源與人工源的大問題,從而涉及環保法律的完善與事件處理是否公正問題。”
“這(陽宗海污染事件)雖是一局部事件,但它涉及今后許多環境污染事件的自然源與人工源的大問題,從而涉及環保法律的完善與事件處理是否公正問題。”7月20日,中國科學院院士、90高齡的地質學專家謝學錦發給時代周報記者的郵件中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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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為污染還是自然變動,考驗著陽宗海污染案,涉及各方敏感的神經。
“自然說”成主流
2009年6月1日,地質學泰斗謝學錦向有關部門提交了《關于科學查找云南陽宗海砷污染原因的建議》。
建議核心內容就是,推斷陽宗海污染形成原因與地震引起的自然變動有關。
7月20日,心臟不好的謝學錦院士委托秘書張立仁發給時代周報記者資料中包括《中國西南地區As地球化學圖》和2007年10月至今年3月陽宗海砷濃度變化圖。
根據兩張圖表資料,云南大部尤其是南部地區地震化學物質濃度極高,2008年5月前后,陽宗海砷濃度開始直線上升,10月中旬達到頂點,然后開始緩慢回落。
“云南陽宗海砷污染程度如此之高,且是突發性均勻污染,如果附近企業沒有發生重大事故的話,是不可能由人為原因所致。”中國地質環境監測院一位資深專家說,由于陽宗海獨特的富砷地質環境,“此次砷污染是地質環境變化所致的可能性更大。”
“‘5·12’特大地震發生前后,陽宗海砷含量都發生了劇烈變化。”7月初,中國地質環境監測院這名資深專家曾對《經濟參考報》說,無法排除地震對陽宗海砷濃度變化的影響。
5月20日,環境保護部召開了由國土部、衛生部、水利部、中國地質大學、中國地質科學院水環所等部門的官員和專家參加的“云南省部分水體砷超標問題座談會”。
與會多數專家和官員表示,云南水體砷超標,不能排除自然源因素的影響,并建議成立調查小組進行調研。
7月8日,國土資源部直屬的中國地質環境監測院牽頭,云南東部水體砷等元素的變化與地質變化的關系專題研究小組召開會議,決定近期開展相關研究活動。
然而,這并不是陽宗海污染事件“地震說”的由頭。
“再審”污染源
“去年找到我們的時候,我們就提出過關于地質變化導致陽宗海砷濃度升高的質疑。”去年被確定為污染源頭的云南澄江錦業公司主管技術的副總王光軍說。
2008年6月,云南環保部門檢測發現陽宗海砷濃度異常。作為昆明飲用水備用地,陽宗海砷濃度異常,引起環保部門高度重視,隨之對沿線進行嚴格排查。
當年8月5日,云南省環保局召開陽宗海水體砷污染研究會,會上通報了陽宗海砷污染的過程,根據調查組報告,確定澄江錦業為主要污染源。
“根據環保部門調查組報告陽宗海砷濃度提高的速度,我們要天天晚上用卡車拉砷礦石往陽宗海里倒才能達到那么快的提升效果。”王光軍無奈地對時代周報記者說。
今年2月,澄江錦業負責生產的經理孫耀鴻介紹,澄江錦業被確定為主要污染源前,在當地環保部門指導下,進行過多次整改,并未提出砷排放嚴重超標的情況。
“我們只有一個直徑不到一米的排水口通往陽宗海,排放量不足以迅速污染陽宗海。”孫耀鴻說,他并不贊同調查人員提出的滲漏造成陽宗海砷污染的說法,“那需要50年左右的時間。”
作為陽宗海污染案的被告辯護律師馬軍,無論是在2008年聽證會上,還是在今年6月2日的一審庭審過程中都堅持,陽宗海地區周圍富砷的地質構造,加上陽宗海處于全新活動的斷裂帶上,無法排除自然導致陽宗海砷含量驟然升高這種地質成因的可能性。
“我們已從地震局取得相關證據資料,從2007年到2008年澄江的地震發生了數十次,但震級最大的才2.5級,且‘5·12’地震中澄江連震感都沒有。”法庭上,控方以地震局相關資料否定了“地震說”。
矛盾糾結的困局
“簡單、匆忙地從法律上確定為西南岸某個企業(還不是環岸所有企業)人為因素造成的污染,命令其停產,并對其進行法律起訴,似有不妥。”中國科學院院士謝學錦稱。
7月20日,謝學錦院士委托秘書發送的資料中依然堅持了這個觀點。
然而,此時陽宗海污染案一審判決已經近兩個月。
法院判處李大宏有期徒刑4年,并處罰金30萬元,李耀鴻、金大東各判處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15萬元。隨后,3名被告均提出上訴。
“相關部門和專家提出的疑義,并不是針對陽宗海污染案,但如果得到調研證實,有可能會影響法院最終判決。”7月20日,馬軍說。
“目前陽宗海污染案已經快要二審,無論是業內專家還是媒體都不好作出相關判斷,干預司法。”7月20日,中國科學院地球化學研究所研究員鄭寶山說。
跟鄭寶山一樣,此前曾跟媒體探討過陽宗海污染和地質變化關系的數名專家近日均表示了謹慎態度。
據《經濟參考報》報道,7月8日,環保部官員表示,調查此事的決定沒有改變,將繼續就此事進行安排。
但7月17日,國土資源部一名參與相關會議的官員表示,7月9日,國土部組織的相關會議召開以后,云南東部水體砷等元素的變化與地質變化的關系專題調研,沒有馬上展開。
陽宗海污染原因是人為因素還是自然變動,已經成為各方自說自話的羅生門事件。
未知的影響
早在2008年12月,中國地質科學院水文地質環境地質研究所曾經對南盤江、陽宗海、柴石灘等水體進行過檢測,在全湖設置了數百個檢測點,結果發現各處砷指標基本一致。
“大范圍的砷指標均勻超標,地質原因造成的可能性是存在的。”水環所所長石建省說。
“要以陽宗海砷污染為契機,建立災害應急研究機制,盡快開展與陽宗海砷污染有關的地質環境調查監測工作,為進一步開展地震對地質環境影響研究提供科學數據。”中國地質環境監測院一位資深專家說。
中國科學院地球化學研究所研究員鄭寶山也曾對媒體質疑:“如果砷超標的水體僅對人體可能存在潛在的健康危害,而對灌溉、養殖等其他行為并沒有任何影響,那么能否把陽宗海砷超標事件定性為重大環境污染事件就應該重新討論。”
陽宗海污染事件發生以后,云南省政府高層高度關注,治理工作也迅速展開。2008年10月,關于陽宗海污染治理的初步方案就得以拿出,被媒體稱之為“神速”。
云南省委副書記、省長秦光榮曾表示,雖然陽宗海砷污染應急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下一步關鍵是要全面啟動陽宗海砷污染綜合治理措施,力爭用3年左右的時間將陽宗海水質恢復到Ⅲ類。
據云南省有關部門的專家預計,要徹底治理好陽宗海水質需要3-5年,花費的資金在40億-70億元。
陽宗海砷濃度提高,是自然變動還是人為造成,也直接關系到科學治理的問題。
“砷就是俗稱的砒霜,單純的砷濃度升高,科學地投放生石灰就可以起到中和作用。”云南師范大學化學化工學院教授李康齡說。
李康齡對陽宗海砷污染治理的高投資也持有異議,他個人認為確定原因以后,也許有更有效而節省的辦法治理。
相比于專家們對陽宗海砷濃度升高的正確認識和科學治理以及其對以后研究地質變動與水體變化關系的長遠考慮,更多輿論關注的是,如果進行相關調研會不會改變陽宗海污染案的最終判決。
如果相關調研確定最終結果是地質變動,已經受到問責的26名當地環保人員以及已經進入司法程序、一審判決已經下達的澄江錦業方面被告人,將如何處理?
這個已經陷入羅生門的問題,仍將繼續拷問云南政府甚至是司法公正。
“想改變判決結果,很難。”7月20日,陽宗海污染案被告辯護律師馬軍說。
同時,云南東部南盤江、陽宗海、柴石灘等大面積水體砷濃度驟升,如何科學治理,也是擺在已經開始行動的政府部門桌面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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