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進入污染多發期 環保制度性障礙亟須克服
國政府網2007年11月27日全文發布《國家環境保護“十一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規劃》指出,發達國家上百年工業化過程中分階段出現的環境問題,在中國已經集中顯現,中國已進入污染事故多發期和矛盾凸顯期。
《規劃》表示,中國環境形勢嚴峻。“十五”環境保護計劃指標沒有全部實現,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00年增加了27.8%,化學需氧量僅減少2.1%,未完成削減10%的控制目標。《規劃》稱,“十五”期間力圖解決的一些深層次環境問題沒有取得突破性進展,產業結構不合理、經濟增長方式粗放的狀況沒有根本轉變,環境保護滯后于經濟發展的局面沒有改變,體制不順、機制不活、投入不足、能力不強的問題仍然突出,有法不依、違法難究、執法不嚴、監管不力的現象比較普遍。
為此,《規劃》提出重點領域和主要任務是圍繞實現“十一五”規劃確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目標,把污染防治作為重中之重,把保障城鄉人民飲水安全作為首要任務。
《規劃》強調,要積極推進歷史性轉變,著力克服長期制約環境保護發展的制度性障礙。分清中央和地方事權,分清政府和企業職責,健全統一、協調、高效的環境監管體制。
據了解,為實現“十一五”環境保護目標,全國環保投資約需占同期國內生產總值的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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